1.所有硬件产品享有壹年的免费维修服务。自甲方发出货物之日起三个月内,甲方将对故障产品予以免费更换。
2.对于维修产品,自收到维修品之日起,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修寄出,如遇严重损坏的,将与代理商确认完修日期。
3.保修期内,在3个月包换期间来回的返修运费由甲方承担,3个月后甲方承担单边运费。
4.属于以下情况则不在保修范围内:
1)由于意外损坏(如运输原因,不当储存环境等)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(如电压突然升高)造成的损坏或故障。
2)不正确的安装调试、使用,不正确的与外设连接和外部电源等问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。
3)故障产品或部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拆卸、改装或维修过。
4)故障产品机壳或部件上的产品标识和序列号不清楚、破损或被涂改过。
5)由于人为造成的LCD漏液、LCD屏明显被利器划伤、摔坏等。
6)由于意外存放,使用,导致设备进水或其他液体,损坏设备。
5.超出保修期或不在保修范围内:(详见附件D:设备维修价格表)
1)据实际情况,将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,包括材料费维修费为材料费的20%,材料费不足_________元,维修费为_________元。
2)甲方客户服务部在收到乙方发回的故障机后,于当日对故障机进行检测,同时核算应收费用,并传真回乙方确认。乙方在收到甲方客户服务部及应收费用确认单后,及时确认,将相应款额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,并将电汇凭证传真至甲方客户服务部;甲方收到乙方汇款后计算更换、维修日期(免费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维修不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)。